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凌晨十二时八分
(槟城26日讯)李学德自掏腰包竖立路牌,要求州政府将日落洞高速公路第二阶段地段命名“厦门大道”。
彭加兰哥打区州议员李学德周五下午率领其服务队到日落洞高速公路第二阶段地段,插上“厦门大道”路牌,要求有关当局抚顺民意,将该道路命名为他所建议的“厦门大道”。
李学德说,厦门与槟城缔结姐妹市多年。在厦门市,厦门政府将其中一条街道命名为槟城街。反观槟州政府却没有这样做。
他说,身为槟州人民一分子,他有权行使公民权利,促请州政府将从淡水港到红灯角17层楼的日落洞高速公路第二阶段地段取名为“厦门大道”。
他说,槟州第二任首席部长林苍医生和他的爸爸林萃龙是厦门人。槟城有了一条厦门大道,对这两个老人家也是一种肯定。
李学德说,他已经分别呈上“厦门大道”的建议书给槟州地方政务委员会主席丁福南行政议员,路名委员会主席郭家骅行政议员及槟岛市政局主席,要求他们批准其建议。
李学德表示不担心执法人员会将他所竖立的“厦门大道”路牌拆掉。同时针对丁福南行政议员的回复“槟城可以设立一条厦门街,但未必一定要在红灯角地带”,李学德说:那是官方的说法。我们才是政府。
李学德不拆"厦门大道" (2007-10-29 22:05:28 )
(槟城28日讯)“我不会自行拆除我自制的‘厦门大道’中文路牌,市议会也无权拆!”
虽然面对反对党抗议,也不获国阵领袖的认同,彭加兰哥打区州议员李学德还是坚持不拆除自制的“厦门大道”中文路牌。 -->-->李学德认为,他代表当地居民放置“厦门大道”中文路牌,只是在发挥公民意识,事先不必与槟岛市议会沟通,而市议会也没有权力拆除有关路牌。 被指知法犯法 民主行动党领袖昨日在“厦门大道”路牌前展开抗议行动,指责李学德在市议会还未对“厦门大道”的命名有定案前就自行竖立“厦门大道”的路牌,有知法犯法之嫌,并促曾拆除行动党自制的中文路牌的槟岛市议会勿持双重标准,马上拆除李学德自制的“厦门大道”路牌。 李学德今早接受《南洋商报》访问时说,行动党反对他放置中文路牌是毫无道理的,如果今天先放置“厦门大道”的人不是他,而是行动党,在后者眼里又会成为理所当然的事。 “行动党做事就是这样双重标准,他们自己放中文路牌就可以不必申请,我放就不行。” 询及若市议会拆除其自制的“厦门大道”路牌,他会否不理后果的再放置时,他反问:“这里的95%居民都是福建人,我也是彭加兰哥打区监督发展委员会主席,我们只是在发挥公民意识,市议会有什么理由拆除?” 他指出,就算官方不将日落洞第二阶段的路段命名为“厦门大道”,民间也会自命名这条新路为“厦门大道”,就像华人社会称呼的车水路,官方道路的名称为“Jalan Burma”,而不是缅甸路。 他强调,红灯角土桥尾居民有权力将日落洞第二阶段的路段命名为“厦门大道”。 已上书申请命名 无论如何,李学德表示,他已通过正式的管道,即写信向槟岛市议会主席及掌管槟州地方政府委员会的行政议员拿督丁福南,表达土桥尾居民的意愿,并提出申请将上述路段命名为“厦门大道”。 另一方面,询及他既然在日落洞大道第二阶段的路段竖立中文路牌,会否在选区的其他道路放置中文路牌时,李学德说,这些事情要逐步做,而现在是先放上“厦门大道” 。